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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熱電聯産發展的幾個趨勢
2015-06-29 10:54:00|點擊次數:

1、大容量供熱機組增多;

2、凝汽火電廠改供熱或加裝供熱機組;

3、生物質發電将有更快發展;

4、企業自備熱電站加快建設;

5、燃氣-蒸汽聯合循環熱電廠開始建設;國産首台低熱值燃氣-蒸汽聯合循環熱電機組投運;

6、各城市重視環保,調整燃料結構,拔除小煙囪,發展集中供熱;

7、市場經濟發展中熱電企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;

8、媒體關注熱電企業;

9、熱泵技術将成為供熱制冷的新軍;

10、太陽能熱水器在熱水供應中處領先地位

三、熱電聯産發展中存在的問題

1、方針政策不配套

中央七部委發改環資(2006)1457号:"關于印發"十一五"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"應該是熱電聯産發展的指導性文件。七個領導部門蓋章,但目前來看僅靠發文件還不夠,沒有後續的配套文件和具體的優惠政策,該文件出台至今已有一年半了。對于發展熱電聯産在金融、稅收、環保、價格等方面沒有任何支持性文件出台。不僅如此,金融部門甚至出台文件,公然将135MW及以下發電機組列為風險投資。不予貸款,并将陸續撤回以前的貸款。建總發(2007)237号:"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的緊急通知"該文件最大的問題是在沒有調查研究,沒有搞清中國電力工業中存在着凝汽火電廠與熱電廠曆來不同性質,應執行不同産業政策的行業硬拉到一起,實行打壓的限制政策。應屬犯了方向性錯誤。早在1989年原國家計委就公布了《關于鼓勵發展小型熱電聯産和嚴格限制凝汽小火電建設的若幹規劃》的通知,明确了小火電與小熱電一字之差,應執行不同的政策。另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編制的"電力工業統計資料彙編",2003年我國單機6000千瓦及以上的供熱機組共2121台4369.18萬千瓦,其中單機5萬千瓦以下的中小供熱機組共1859台,占87.65%,2090萬千瓦,占48.04%。如果以135MW劃線我國熱電聯産機組,将有半數以上屬于打壓範圍。文件的制訂者,恐怕沒有想過,如果我國一半以上的熱電廠關停,工業生産與人民生活采暖如何解決。勢必迫使各地的小鍋爐峰煙四起,城市的天空将很難再現藍天,造成曆史大倒退!在世界各國紛紛制訂優惠熱電聯産的政策,我國也制訂支持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的偉大革命實踐中,金融部門竟出台相反的打壓政策,實在可悲。不符合"政府工作報告"精神。

2、稅制改革的春風未惠及熱電聯産

我國熱電聯産企業承擔相當部分的社會和公共利益的義務,國家應在稅收和财政政策上給予适當的照顧,與市場經濟國家相比,近幾年,國家對熱電聯産原本就不多的經濟優惠政策,大多數随各種改革而消逝了,我國稅制改革前,國家為扶持熱電行業發展,對供熱實行零稅率,熱電企業按5%交納營業稅,并且實行先征後返政策,以補供熱虧損。1994年稅制改革後,熱電行業被列為一般納稅人,且在原不含稅價格上,上網電按17%扣除銷項稅,供熱按13%扣除銷項稅做為銷售價格進行核算,無形中使熱電行業價格下調17%和13%,使熱電全行業效益下降甚至經營困難,在取得的進項稅方面,主要原材料的煤炭中,按煤價的13%,運費的7%抵扣進項稅,平均後進項稅不足10%,水費按6%抵扣進項稅。全行業年稅負高達9-11%,遠高于其他行業水平。而目前分散供熱的小鍋爐,既浪費能源,又污染環境,實屬應盡快淘汰的落後生産方式,反而不上稅,實為鼓勵落後,應盡快扭轉這種不合理狀态。

在稅制改革中本應将可持續發展作為目标:目前的電力增值稅制度未考慮可持續發展因素,無論是否節能環保一律照章納稅。特别是在煤炭增值稅13%、電力17%、運輸10%的條件下,由于煤價與運價上漲造成燃料成本在整個電價構成比例不斷升高,熱電企業不但要将自身增值部分按17%稅率差額補齊,增值稅賦超過20%,甚至有的熱電企業在每月虧損嚴重的情況下,仍要交納增值稅。2004年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《關于供熱企業稅收問題的通知(财稅[2004]28号)》,規定2003-2005三年對居民采暖免繳增值稅。在目前煤價持續高攀的情況下,為保障經濟的穩定發展,建議将這一政策擴大到工業供熱,并繼續延長。在國家确定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之後,本應制訂惠及熱電聯産的改革政策,但至今仍未見任何新動向。

3、熱電發展不平衡

我國熱電聯産發展是不平衡的,有的省份重視熱電的發展,幾十年來發展很快,例如山東省淄博市,當地熱電裝機容量已達電力系統裝機總容量的70%,超過世界上熱電發展最好的丹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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